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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维修服务
欧姆龙、施耐德产品售后服务承诺:
1、保修期为自批号日起一年内。(批号标签毁坏,无法确认其批号的产品将不给予保修。)
2、终身维修、收取维修成本费。
3、产品维修时间:
所有待修产品凡属需送日本或法国修理的其修理时间为三个月。
属国内修理的产品其修理周期一般为收到待修品后十天。
4、修理品再保修期:自修理日起保修半年。
5、易损易耗品(如电池、继电器等)不属于保修范围。
6、不可修理品定义:
(1) 待修品印刷线路板断裂或腐蚀无法修理且修理后无法保证产品性能。
(2) 超出产品停产日期三年的产品。
(3) 产品自生产日期起至送修日超出七年,元器件老化。
(4) 过电压或过电流所至产品中多个元件器损坏。
(5) 客户自行修理造成产品损坏。
(6) 其他欧姆龙或施耐德公司认为不可修理的情况。
二、收费标准
(1) 不可修理品免收修理费;
(2) 保修期内产品若明确为客户责任造成产品不良的收取维修成本费;
(3) 保修期外产品修理费为欧姆龙或施耐德修理部门收取的费用,我公司不另增加费用。
三、 技术服务
1、协助用户正确使用所购产品,确保客户会用、用好。
2、有偿地提供部分设计与开发服务。
3、提供产品配套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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